摘要:2014年ACCA新大纲考试科目全介绍 Taxation(F6-UK) 科目介绍: F6《税法》的大纲为学员介绍税法科目的核心知识点和主要的...
2014年ACCA新大纲考试科目全介绍
Taxation (F6-UK)
Taxation (F6-UK)
科目介绍:
F6《税法》的大纲为学员介绍税法科目的核心知识点和主要的税法计算部分,它们影响着个人和商业活动。
首先大纲介绍了英国的税法系统;其次介绍作为一名会计师必须详细理解并掌握各种税收及其义务,例如个体所得税义务,公司所得税义务,应税利得,遗产税,国民保险制度,增值税和纳税人义务及其代理人。
除了掌握基础税法的核心部分,学员还应该能够计算应纳税义务,解释计算的依据,应用避税计划技巧为个体和公司避税,从商业或者个人案例中识别各种税的合规问题。
近几年考试通过率趋势图:

知识结构:

F6课程是ACCA基础阶段**的一门税务科目,在整个ACCA课程体系中相对来说比较独立,和它直接相关的科目只有专业阶段的P6(高级税务)。

学习f6之前应该要对财务报表有基本的学习认知,因为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需要懂得财务利润是怎么得来的,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差别。
考试形式:
今年f6暂时不做考题的变化。
F6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题共有五道全为必选题,以计算为主。
ü 第一题主要是考察的是个人所得税和第二题主要考察的是公司税,这两道题一共55分,一题30分,另一题25分。
ü 第三题主要考察的是个人或者公司的应税利得,15分。
ü 第四第五题考察的是大纲的其他部分,每题15分。
至少10分的内容会涉及增值税的考察,通常会包含在第一或第二题,但是增值税也有可能单独作为一题进行考察。
遗产税会出现在第三,第四或者第五题中考察,分值为5分至15分。
社会保险不会单独作为一题,一般在个人所得税或公司税中考察。
集团的公司税可能会在第二题或第四,第五题中考察。
除了第三题之外,应税利得还可能会在其他题目中涉及一小部分。
关于税负最小化或者递延纳税义务的相关事项可能会在五道题目中任何一道出现。
新旧考纲的主要变化:
增加的新内容
B3d)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
个体经营收入部分新增了用现金收入制来处理小型公司的利润。 |
B3i) ii)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
个体经营收入部分扩充了关于申报经营损失抵减收入的限制。 |
B3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 Excluded topics |
个体经营收入部分有关会计日期的变动的内容有增加(非考试范围)。 |
B3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 Excluded topics |
个体经营收入中增加了公司组建可实现的亏损减免(非考试范围)。 |
B5f) The comprehensive computation of taxable income and income tax liability | 应纳税收入和纳税金额的计算部分关于儿童福利的税法处理。 |
C2 Taxable total profits - Excluded topics | 企业应纳税利润部分关于专利税的计算(非考试范围)。 |
C4 The effect of a group corporate structure for corporation tax purposes – Excluded topics |
集团架构对公司所得税的影响中关于海外所得税影响和转移定价的事项(非考试范围)。 |
D4 Gains and losses on the disposal of shares and securities – Excluded topics | 应税利得中处置股票和债券的部分关于对雇员持股的税收减免(非考试范围)。 |
D6 The use of exemptions and reliefs in deferring and minimising tax liabilities arising on the disposal of capital assets – Excluded topics | 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利用税收减免是税负递延或者最小化部分关于公司组建的税收减免(非考试范围) |
H3 The procedures relating to compliance checks, appeals and disputes – Excluded topics |
与合规检查、申诉、争议相关的程序部分,关于信息权力、纳税申报前合规检查,以及关于执行和完成合规检查的详细步骤(非考试范围) |
删去的内容
B3f) Change of accounting date | 个体经营者更改会计日期必须满足的条件以及更改会计日期之后涉及的利润计算。 |
C4 The effect of a group corporate structure for corporation tax purposes | 海外分支机构和海外子公司在英国税法上的不同处理方法。解释基本的转移定价原则。以及解释海外分支机构选择可免税利润的相关事项。 |
D1 The residence and ordinary residence of an individual | 废除了普通常驻居民的概念。 |
修改的内容
A3d) Principal sources of revenue law and practice | 双重赋税减免的内容从企业所得税更改到英国税法体系内容下。 |
A4a) Tax avoidance and tax evasion | 修改了关于避税和逃税的内容。 |
B1 The scope of income tax – Excluded topics | 居民概念有所修改,除去了分拆年的处理。 |
B3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 Excluded topics | 除去了2013年4月1日之前机动车税法折旧的CO2排放标准。 |
B3 Income from self-employment – Excluded topics | 除去了期间跨过2013年1月的投资允许额度的按时间比例分配。 |
B5b) The comprehensive computation of taxable income and income tax liability |
修改了关于出生在1948年4月6日以前的纳税人的个人免税额。 |
提醒:
由于税法每次改动都会牵扯到具体数字的改动或者百分比的改动。例如今年的**适用税率就改为了45%,而去年就是50%,这样的小改动往往是最容易忽略的,但是在最后的考试中也往往是最关键的分数,所以,学习和复习中,学员或者考生们一定要注意每年税率的微小变化。